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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愛情的關於》之二—— 那些虛擬而無能為力的擁抱

# 胡扯小說   # 正式第二篇   # 偽文青的出擊 //  # 那些愛情的關於 ——之二  # 那些虛擬而無能為力的擁抱 很多很多的時候,我總覺得我生錯年代(還有性別)。 如果身體是男性,我或許該生在古時希臘; 假若身體為女性,我就該生在武則天的唐朝。 也有可能,我都經歷過了,所以這一生來到了這個時代(這個標榜先進快速的年代)。 以前古人要寫信或者帶話要花幾個月時間,沒有手機、交通不便這些落後落伍的標籤自然是主因,所以能夠令人寫信或傳話的人必定是重要的人,資源太少、時間太少,當然不會浪費在無謂人身上;如今,我們資源多了、時間多了,卻全浪費在無謂人身上了。 因為我們一個不小心,就讓別人成為無謂人或成為別人的無謂人了。 好奇古人是怎麼看待“來得快去得快”這概念呢? 或者在他們的觀念裡,有這個概念嗎? 他們被教導等待,春天播種秋天收割,再等過漫漫冬日,又再播種等待收成。 等待是他們的姿態,但在這個現代,我們一秒也等不了。 因為,我們知道,與古人不同,在這個現代,當一個人讓你等,代表你真的很不重要。 所以,已讀不回很心碎,過了一天還收不到回复,關係就完了。 有句網絡用語好像是那麼說的: “如果一直信息不回,如果一直撥打不通,如果一直邀約不見,就轉身離開吧~ 別把自己活得那麼卑微。” 我不是很贊同去把自己擺放得那麼尊貴,也不認為去做那個想要見對方、想要跟對方說話聊天的一方是那麼卑微可憐,可是當被自己想珍視的人所忽略時,又的確好沮喪;可是,就因為這樣,我們就要轉身離開了嗎? 如果放下可以那麼容易的話,當初拿起時就必定簡單;可怎麼我們好像都很容易提起,卻放下得那麼複雜? 很多人埋怨,科技的便利讓人與人之間的空隙冷漠;因為太垂手可得,就反而不重視,這不是自古以來的人性嗎?這麼多年來,我們一直發展的是經濟、科技,但人性這一塊卻還是沒有進化過,難道不是千古爭論嗎?在發展科技便利的時候,大家都沒想過這一點嗎? 還是,其實是我們允許了這樣的冷漠以換取我們現在生活上的便利與高效? 在與人以電子產品聊天時,我極少寫上“擁抱(hug)”。 我會用emoji來送飛吻、表達我的面部情緒反應,但唯獨“擁抱”,我用得特別彆扭。 人類的身體語言裡,“擁抱”是最矛盾的。 身體與身體、心與心、人與人,在擁抱時,是零距離;但迴異

《那些愛情的關於》—— 之一

# 胡扯小說   # 正式開篇   # 偽文青的出擊 //  # 那些愛情的關於 ——之一// 我一直很想寫下有關我和他的故事。 我和他之間在晴天雨天裡所發生過的事,若變成了故事,想必是很有看頭的。 我知道,因為我是創造故事的人。 然而我遲遲無法動手。 過往的回憶一直如電影般重複在心湖裡反映,卻無法使之化成文字,對於一個一心想利用文字倚靠終身的我來說,非常殘忍。 或者,我不應該寫我和他的故事。 我應該寫我和他們的故事。 我對他們同樣有過精彩與哀愁的情緒,故事的娛樂性爆炸性也不亞於我和他,所以,我不寫我和他,我寫:我,和,他們,和,愛情。 那些愛情的關於——在我失去他們中的之一時,我認識了,妒忌。 現代人喜歡一人之時,會不受控制去翻查他facebook的所有照片。 偷偷把人家的照片從尾看到頭原並不是我的嗜好,但是帶著些許蜜糖些許苦瓜些許檸檬的滋味,去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從中青到青少,那些歲月在他們外形留下的變化,能令我誤以為自己是了解這個人的。 於是,我知道了他——其中喜歡過的人,曾經陪伴在他身邊的其他人。 那個女人的美麗使我自卑而妒忌。然而,自卑是對他;妒忌也是對他。 在他面前,我變得無法抬頭不能泰然。 他曾說過,過去的女友會是他一輩子的最愛。 雖然我不是很相信,因為當一個人要拒絕你時,什麼鬼話都說得出口;鬼話聽得多的人,首先最不會相信的詞語就是一輩子,永遠,最愛。 尤其,他是我第24個男人,他說著這話時,我還赤裸地躺在他身邊。 能夠擁有一個“一輩子永遠最愛”的說法,竟成為了他最好的護身符,這就是我妒忌他的理由。 他那麼真心實意地去相信自己認為的“最愛”(或“真愛”),讓其他喜歡他的人再也沒有攻破與傷害他的心防,難道不是我一直應該學習並運用的陰謀術嗎? 對他感自卑根源來自我內心的完美主義,而對他感自卑的導火線源自我的裸體——被他欣賞的我的裸體。 他那個從前的女友,也被我以facebook照看過;她的身體與我的身體是完全兩回事,她比我好。 他看過摸過品嚐過那樣的身體,怎麼還會欣賞我的身體呢? 在他欣賞的同時,也在所難免地暗中以我與她做比較,當他始終認為她比我好,還悄悄地慶幸自己深愛的人是她不是我的時候,我如何能在他面前抬頭? 何況,我連一次證明自己在穿著衣服時也能引得他著迷的機會也沒有。 我想妒忌源自於自卑,因自卑而產生的妒忌,卻太叫人氣憤

情人節快樂

我愛你。 這句話,何其困難,又何其容易。 要如何對所愛之人說出這珍而重之的一句話? 又或者,要做些什麼才能讓所愛之人知道自己的愛意是怎麼樣的? 這不是一個容易去愛的時代。 愛這個動作已不僅僅是將她娶回家或者嫁給他。 每個人有太多的包袱與抱負去阻礙愛情的完美,然後我們只能稱其為遺憾美。 這真的人類最虛偽的行為。 愛情是屬於兩個人相愛的浪漫故事。 偉大的愛情都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屬。 剩下的,只是偉大的成全,並非愛情。 只要你愛的人不愛你,你能擁有的就不是愛情,而是單戀(看吧!無論付出多少,都只有戀而已,根本沒有愛的資格)。 可我還是覺得單戀也是愛,也是一場愛情。 不過,單戀是一堆發臭腐爛的愛之化糞,幸運的話,就能滋潤他人開花結果;悲慘的話,就是一場自食惡果。 人人都說,愛情是不公平的。 細想下來,就會發現,愛情之所以不公平,因為愛是一種和平的行為。 公平是一種撕裂的 動作。把所有物撕裂成人人皆有,那才算公平。 和平是一種獨占的行為。 以愛之名將所有物霸占到底,其他人不得異議,才有和平的出現。 在所有政治、教育、媒體、經濟、藝術都吹捧著愛情萬歲的情況底下,公平是不可能出現的。 爭取公平的目的是不想再有人被犧牲,但是和平講求的就是犧牲大部分的小我去完成一個終極大我。 這就是愛情是不公平的真正原因。 我一直覺得以道德去約束一個人的心是最狗屎的事情。 所以我不相信忠貞這回事。要我去相信忠貞等同叫我去食屎。 我相信愛情裡會有至高無上的唯一,卻不信唯一之下會沒有次等、三等、四等、等等…… 無論賈寶玉如何鍾情林黛玉,他依然被其他美麗的婢女戲子所吸引。 就算羅密歐與朱麗葉雙雙殉情,在朱麗葉之前,羅密歐也狂迷另一個女子。 當然,世間幾十億人,一生只愛一個的故仔當然有得講。 但只有唯一的愛情太殘忍了,那種心臟只為一個人跳動的愛情於我而言,是漫長的 Saw 系列,一集又一集,虐殺不完,血腥不斷。 我如何得知?我曾經歷。我在經驗。我將經營。 有些事情是一輩子的。 有些人也是一輩子的。 在愛情裡,相愛就是宣示主權的話,那麼單戀就是被迫成全

《致墨綠先生的三十六封信》- 第柒封:到此為止 II

親愛的墨綠先生, 還記得亥君嗎?在第二封信時,他是我的主角。 說來慚愧,那時信誓旦旦地說與他“到此為止”,結果還是敗在“各取所需”的前提下,而繼續各取所需的關係裡。 雖然慚愧,但其實沒什麼想要去反省。 反省這回事,是當我們真心覺察自己或許真的錯了才會去做的事情(所以反省不是什麼主流之輩);本來就不覺得與亥君這一段有什麼錯誤可言,那些口口聲聲說偷情萬惡、出軌該死、姦夫打靶、淫婦砸石的偉大民眾,只能用功利說詞來解說忠貞之好,卻對自己深痛惡絕的偷情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而且還偷偷嚮往;這樣的價值觀不是我所追求,自然別指望我會當作一回事來處理了。 在亥君的訓練下,我已經不再煩他了。 不止不煩他,誰都不想煩了。 於是,某一天,就跟他說,我不想再跟你做了。 其實,這個“不想再跟他做”的念頭不算是即興演出。在我腦海裡已經搬演了無數次,可是礙於對性慾的某種執念,令我放棄不了他這個性愛人偶。 性愛人偶之詞,是我說的。 在某一次與亥君的吵架中,我忿氣地自虧為他的性愛人偶而已,因為他只想跟我做,而不想付出任何一絲愛意在我心裡。 日復一日後的結果是我也把他當作性愛人偶了。 然後,我就膩了。(由此可見,我沒有戀物癖,雖然我認為萬物皆有靈) 我對我們千篇一律的性行為過程興致缺缺,我對等待他的空檔時間毫無耐性,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想念他了。 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再想念他了呢? 我居然一點記憶也沒有了,只知道有一天突然就把多年的猶豫不決給實行出來了。 他一開始說無所謂,卻開始增加了找我的次數;出於慣性,我還是照樣赴約,照樣是隱秘無人的空檔時間與空間中見面;他也出於慣性,當我和他再也無法閒話家常後,他就行動了。 我拒絕。一再。一再。一再地拒絕。 他終於知道我不是在說笑了。他不解不明不了,然後我和他的矛盾也終於全都一次展現出來。 亥君與我極度相反的兩個人。 可怕的是我和他的不同不是可以讓我們互補卻是使我們大吵的靈藥。 只要不性交,我和他根本水火不容。 一次, 又鬧得不可開交,他說他無法跟我溝通,揮袖離去。那時,我著實是難過不已,不為失去一個情人,為的是失去了一個朋友而心痛。我總是很天真地認為做不成情人,可以成為朋友;我這種天真想法至今還是持續着,你知道

論 改變·拋棄

最近,與一位朋友的長談中,出現了“拋棄”與“改變”的話題,竟將我拖回到那個無所盡頭的暗巷裡。 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走那條暗巷了。雖然如此,我也算是那條暗巷的熟客; 在那裡,什麼時候會有人從暗角跳出來打我一身,哪一段的高牆會突然倒下,突然會有鬼走在我身邊,或者某個變態殺人魔從後面捅了我一刀,這些種種件件,我早已熟悉不已。 所以,我以前怎麼活著從暗巷走出來,我現在也該如此。 只是,我好無聊。 同樣的掙扎求存,我好無聊。 ×××××××××××××××××××××××××××× 我討厭“改變”這個話題。人們總是一邊渴求着不變,一邊又說什麼要成功就要改變自己。 我更討厭別人總是隨意性或煞有其事地說“你變了”或“你一點都沒變”。 這個年代總是在說一堆什麼“勇敢做自己”、“誠實做自己”、“努力做自己”的屁話(甚至連我自己也跟自己這麼說),可是有誰真的真正認識自己呢?如果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請問現在做着的那個“自己”到底是誰? 我在認識自己的過程中,對自己非常失望。 所有關於我的美好,在背後都是被醜惡所支撐的;這是我在認識自己時所發現的,關於自己最殘酷的事實。可是,最要命的是我並不想去改變這個殘酷事實的一絲一毫。 對,我不想改變我自己。 先勿論我有沒有能力去改變自己,我認為人的堅韌總會讓人在逆境困難中苟延殘喘,所以能力並不是問題,意願才是關鍵。 我放棄那個改變自己的意願很久了。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後,我又真的能一點都沒變過嗎?這又變成不是意願的問題,而是能力的問題,所以問題就是,我無能為力。 我無能為力去阻止自己真的不改變這回事。 所以我討厭別人說我改變了,因為他們在講廢話;我也討厭別人說我沒變過,因為他們都瞎了。 我細細回想自己過去的自己是怎麼樣的?我又黯然地盤算未來的自己該何去何從? 才發現,或許我自認的認識自己,其實做得還不足。 我常常對着鏡中的人發呆。在腦海裡,我想像不到未來的自己,卻一次又一次地看見過去的自己在流淚。我忍不住想要去安慰那個總是在痛哭流涕的女孩,即使其實我已厭煩不已。 身邊的朋友也已盡了他們最大的義務去陪伴我這個煩人的傢伙,於是,我開始害怕有一天在他們的臉上也會看見與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