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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7歲時死去

上哲學課時,老師曾經提起“ 27 Club ”這回事。世界許多著名的音樂家、歌手,或因酒精毒品,或因疾病,或因被殺,或因自殺,不知怎麼的,紛紛在 27 歲時,死了。 當中最著名的自然有那個很有型的 Nirvana 主唱—— Kurt Cobain ,他自己給自己一槍,解決了。 以前總覺得自己不要那麼長命, 30 歲就好去死了;當時以為自己思想很前衛,怎知世界上比你前衛的人多得是,他們幹了世界一大票後,不約而同地都在 27 歲時,跑去死,遲了就沒機會進入 27 Club ,沒機會名留青史。 所以,我在 27 歲時,或許受了影響,也或許真是因緣使喚,自己判了自己死刑,過著死了的生活。 不工作、不賺錢、不想明天、忘記昨天,如喪屍、如俎蟲、如病毒、如幽靈,那樣在人海一角冷冷地盯著那些努力上進的人類。 我想假裝自己死了,無聲無息、不引起任何注意地死了,卻發現原來很難做到。就算死了也還是會被愛着自己的人所懷念與祭拜,想要幹乾淨淨無牽無掛清清爽爽悠悠哉哉地去死?沒門。 因此,我才知道,你不能假裝自己死了,你只能真的死了。 幹乾淨淨無牽無掛清清爽爽悠悠哉哉這回事,只有在死了之後才發生,死之前是不可能有的。 身邊的人總不喜歡我談論死亡。他們避忌的理由: 有些說還那麼遙遠的事談來幹嘛?(真的很遙遠嗎?) 有些說吸引力法則會把死亡引來。(好像吸引不吸引力法則都會死的啊!) 有些說做人不要那麼負面啦!(可以回:做人不要那麼正面嗎?) 有些直接摀住我的嘴,禁止我說下去。(…… ……) 其實,我想跟他們說,我已經死了。 在這個屬於我的軀體裡的某些生命已經死了。在那子宮裡的某些慾望已經死了。在那腦袋裡的某些思想已經死了。在那心裡的某些感覺已經死了。 我說不上什麼東西死了,所以我只能說: 27 歲的我,死了。 現在是 27 歲的我的幽靈在說話: 我累積了 27 年的時間用渾濁的眼珠去看世界與自己,我發現世界不能滿足我,而我也不想滿足世界,所以我決定去死了。 無可否認,曾經作為一個人的我是一個超失敗的人。所以,我覺得自己死了一點也不可惜。 雖然說是失敗,但是我覺得,至少站在我的立場,我還是失敗得挺精彩的。 我有一個很棒的童年。 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