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改變·拋棄


最近,與一位朋友的長談中,出現了“拋棄”與“改變”的話題,竟將我拖回到那個無所盡頭的暗巷裡。

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走那條暗巷了。雖然如此,我也算是那條暗巷的熟客;

在那裡,什麼時候會有人從暗角跳出來打我一身,哪一段的高牆會突然倒下,突然會有鬼走在我身邊,或者某個變態殺人魔從後面捅了我一刀,這些種種件件,我早已熟悉不已。

所以,我以前怎麼活著從暗巷走出來,我現在也該如此。


只是,我好無聊。


同樣的掙扎求存,我好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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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改變”這個話題。人們總是一邊渴求着不變,一邊又說什麼要成功就要改變自己。

我更討厭別人總是隨意性或煞有其事地說“你變了”或“你一點都沒變”。

這個年代總是在說一堆什麼“勇敢做自己”、“誠實做自己”、“努力做自己”的屁話(甚至連我自己也跟自己這麼說),可是有誰真的真正認識自己呢?如果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請問現在做着的那個“自己”到底是誰?

我在認識自己的過程中,對自己非常失望。

所有關於我的美好,在背後都是被醜惡所支撐的;這是我在認識自己時所發現的,關於自己最殘酷的事實。可是,最要命的是我並不想去改變這個殘酷事實的一絲一毫。

對,我不想改變我自己。

先勿論我有沒有能力去改變自己,我認為人的堅韌總會讓人在逆境困難中苟延殘喘,所以能力並不是問題,意願才是關鍵。

我放棄那個改變自己的意願很久了。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後,我又真的能一點都沒變過嗎?這又變成不是意願的問題,而是能力的問題,所以問題就是,我無能為力。

我無能為力去阻止自己真的不改變這回事。

所以我討厭別人說我改變了,因為他們在講廢話;我也討厭別人說我沒變過,因為他們都瞎了。

我細細回想自己過去的自己是怎麼樣的?我又黯然地盤算未來的自己該何去何從?

才發現,或許我自認的認識自己,其實做得還不足。

我常常對着鏡中的人發呆。在腦海裡,我想像不到未來的自己,卻一次又一次地看見過去的自己在流淚。我忍不住想要去安慰那個總是在痛哭流涕的女孩,即使其實我已厭煩不已。

身邊的朋友也已盡了他們最大的義務去陪伴我這個煩人的傢伙,於是,我開始害怕有一天在他們的臉上也會看見與我自己一樣的厭煩之情,所以我只好用最下之策——避開他們。

有做乾花的經驗嗎?我很喜歡花,但花朵的壽命如此短暫,我總不忍心看見那枯萎调黃的花處於垃圾桶的情景,所以我想把它們製成乾花,倒掛在百葉窗前,也算是另一種憑弔。

然,也不是所有花都能製成乾花。其中,玫瑰卻是最好做乾花的材料。

我並沒有很喜歡玫瑰。因為她太普通了,被愛情消費得太廉價了;我情願去追求百合的艷香、菊花的多姿、蘭花的雅典,甚至是經常做陪襯的勿忘我或滿天星。

可是,玫瑰卻總會出現在我眼前,因為她是如此的垂手可得,因着對花的 憐惜,我也不忍將之摒棄,還是一朵一朵地抽取出來細賞,結果,我被刺了。

玫瑰有刺,乃是常識。
可,只有被刺的時候,你才會想起這個常識,然後才會去原諒玫瑰使你刺痛的罪過。
不過,原諒歸原諒,為了避免日後再被她刺傷,我還是拿起跟鋒利的剪刀,將玫瑰之刺一一剪平。

在那個當下,我突然覺得好對不起玫瑰。長刺是她的天性,是她保護弱小自己僅有的一點小把戲,她以為有那些小刺就能讓外界邪魔不傷害自己,可我卻硬生生地將她的刺給剪除,讓她徹底看清自己的懦弱無能。

我真的……真的好抱歉。

在那個過程裡,我發現自己就如玫瑰般。
我知道我長刺,但我無所謂,因為那是我保護自己的唯一辦法,總是天真地以為若有人願意愛我,自然會不怕痛地接納我的刺;結果?刺是不會有人能接納的,人皆怕痛,為了不讓自己痛,他們總有利剪將我的刺統統剪平。



我剪玫瑰的刺時,都覺得無限歉意;那些剪平我的刺的人,他們會覺得對不起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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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徘徊在被拋棄的詛咒之境裡。

拋棄,是一個很重很深的詞。沒有多少個人敢承認自己在有生之年拋棄過多少人吧?顯然大家都知道“拋棄”這行為是罪孽深重的。

我倒是很想承認我也有拋棄過人的經驗,然而很不幸的是,我真的找不到我拋棄過誰的記錄。

最近重遇一位久不聯繫的朋友。

人生總是很奇妙地去一圈又一圈地去完成它的圓。當初他與我斷聯時,他說一輩子都不會再見我,因為他不想再因為我而痛下去。

他說,他喜歡我;而我,可惜了,對他從來都沒有感覺。

於是,他選擇跟我絕交。

後來因為某些機緣,我們竟又重新聯繫了。

他總說我很聰明,很多東西他不說,我都明白其實他在想什麼。

我不曉得這是我的特異功能或是什麼天性觸覺敏銳,我的確很容易就察覺到身邊的人的思緒,他們的意圖,他們的慾望,他們的掙扎,還有他們對我的感覺。

可是,我什麼都不會下判斷。他們不說,我也盡量什麼都不說。

我和他談了很多,他想搞清楚對我的感覺,到底以後是可以跟我做朋友還是做夥伴?或者有沒有可能可以成為真正的伴侶?我則很清楚地跟他說明,我一直都當他是很重要的朋友,站在朋友的立場,我一向可以做到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可他卻害怕自己控制不了對我的感覺,他怕面對我,他會再痛再受傷。

說實在,我其實並不在乎他有多痛多受傷。
就當我無情也行,但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殺傷力的人,我唯一能傷害的人就只有我自己而已。只是…… 我自己就一直在痛與傷害裡存活,所以他痛不痛,傷不傷,都無所謂,重要的是如何在痛與傷裡,獨自完成屬於自己的路。

我希望他能自己走完那條路,無論有沒有我的陪伴。

結果,他還是一直在擔心他會受傷他會痛,所以他當初才會選擇要跟我絕交,以絕後患。
我忍不住:你以為只有你一個人痛嗎?我不痛的嗎?我也被人拋棄過,而且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包括你!你也拋棄我!

他愕然。他不明。

他完全觸發了我內心最不可觸碰的導火線話題—— 拋棄。

所有人都只顧著自己的慾念在做決定。

我的外表與內在很相反很相反。大多數我遇見的人都會被我的外表所吸引,我知道,之前就已經說了,我就是有那個能力知道別人對我是怎樣的感覺,所以我也可以知道他們都誤解了。

一旦他們看清了我是怎樣的人,尤其知道我是一個不會改變的人,他們的表情和行為就全都不一樣了。

他們要找一個不會被我的玫瑰刺刺傷的方法。各種格式的意見見解都萬變不離其宗——要我改變自己。

然後我一旦拒絕讓他們剪掉我的玫瑰刺又會發生什麼事?

對,拋棄事件就是這樣發生了。

我最愛的人說我和他總是在錯的時間相遇,拋棄我了。

我最好的朋友說……(其實她什麼都沒說,她只是說反正我怎樣說你你都不會改變的啦!我說來做什麼?),拋棄我了。

我最疼的學妹說我讓她看見人性的黑暗面所以她恨我,拋棄我了。

我曾經喜歡過的老師兼乾哥說他很介意讓其他認識我們的人知道我和他的關係原來那麼好,拋棄我了。

還有以上那位朋友,他喜歡我但我不喜歡他,他受不了我不喜歡他的痛,拋棄我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很難。這些道理,我們不是從小就聽到大的嗎?

全球人口有65億,馬來西亞總人口有3170萬(今年最新人數),不用扯到全球的65億分之一,僅僅在馬來西亞,我和每個人的相遇率是3170萬分之一。

人們不是很會計算嗎?與每個人的相遇是這麼不可思議地、奇蹟般地發生了,為什麼他們總有辦法可以放棄卻沒有一點辦法去繼續維持?

我,對誰都沒有放棄過。
我,對誰都一直珍惜着。
所以,我才不改變。
我依然不想放棄任何一個與我相遇、相識、相知的人。因為他們都是我想珍惜的人。

我不想把自己擺放在受害者的立場,但是現實往往都讓我看見受害者才是真正的強者,而加害者只是一堆只會找藉口或者直接逃避的弱者。

朋友向我承諾,他不會再拋棄我。無論以後,我和他會變成何種關係(即使我很清楚地說我真的不會喜歡他)。

聽了他的話,我又無聲無息地流淚。

我衷心地感激他的承諾。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會做到,但是至少他肯開口承諾。
就算是騙我,能騙我一輩子的話,也算他遵守諾言了。總好過有些人可是聖賢到一點小哄騙也不肯對我說的。

可是,那“拋棄”的威力實在強大。

太多的情緒突然從前塵往事淘沙卷浪而來,那些想努力挽留卻始終離開我的人全都從腦海裡跑到我的心房亂踩。

那道好不容易蓋好的防火牆又被hac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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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都跟別人說,我有憂鬱症。

大部分的人聽到後,都有一個很可笑的反應。

他們假裝沒聽到,或者當我在說笑。

即使他們已經看到我手上的疤痕,即使他們已經見識過我瞬間變臉落淚的功力,他們還是可以若無其事地不出聲,或者罵我傻,叫我以後不要再做傻事。

好像沉默和責罵就可以治好憂鬱症那樣。

是不是很可笑?

我知道他們在害怕。
因為沒有人知道對著一個將死之人到底應該說些什麼話(除了叫她一路好走和安息之外)。

他們更害怕我會突然情緒失控,亂哭已經很恐怖,如果我還亂喊亂叫,引起路人側目,到時想死的是他們了。

所以他們沉默,就讓一切隨風吧;或者他們罵我,因為我鬼上身,他們要罵走那個鬼。

可是我不怪他們。他們只是不懂得要如何反應憂鬱症這回事。連我自己也不懂得如何反應,又怎麼有資格去埋怨別人不幫忙?

我曾經在一個男人的懷裡覺得自己特別沒用特別敗壞而忍不住流淚。
本來想無聲無息地自己默默哭完就算,不用讓男人知曉;可是我越哭就越激動,又要忍著不出聲,連身體都發抖了,結果當然還是驚動到男人了。他問我怎麼哭了?我不回答他(本來就不想讓他知道我在哭啊!),他便抱著我、安慰我。

我竟然哭得更厲害了。

如颱風一樣的孤寂感把我捲起飛没在空中,我身邊有一個活生生的人就溫暖著我的身體,我的心卻寒得讓自己打顫。

第二天,男人問我夜裡怎麼哭了?我第一個反應就是裝傻,讓他以為自己撞鬼好了(反正其實也挺像的)。

有些話不能坦誠太多,是我在那麼多被拋棄的經驗裡所得到的訓誡。

如果明知對方不會把你放在心上,那就收好自己的心、閉上嘴巴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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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依然還是靜靜地崩潰中。
沒有人真的有太多閒情去理會另外一個人。
所以,我只能自救。


這一篇東西太羅嗦了。不過…… 



Who’s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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