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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with the label 懒*散*文

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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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是不是很不好呢? 其实也不知道是高兴自己的预言准确还是愉悦他与她黯然收场…… 可我实在忍不住。 这种小人心理是很自在的,才不要虚假地说:“I'm sorry to hear that......”。 ^^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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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如果世界有卖一种药叫做“遗忘”,另一种药叫做“记得”,哪一种药会比较畅销? 答案是最有效的那个最畅销! 那哪一个才是最有效? 不知道。这要问制药的人。 那制药的人为什么要制造那样的药? 大概那个人也有想遗忘跟想记得的事。 什么是想遗忘的?什么是想记得的? 因人而异。 以自己为例子吧! 自己身体里已经有这样的药效了,只是有点反效果。 想记得的已经遗忘,想遗忘的还在记得。

那个女孩的性事 II

经过一名朋友的好心分享意见,终于发现了上一篇 blog “那个女孩的性事”是有一点纰漏之处。所以,又特别加了这篇来继续自己的看法。 我是很欣赏那位公开自己性爱过程的女孩的勇气,因为就如我所说的“ 宁与真小人为伍,也不跟伪君子同党 ”。 但仅仅是她的勇气,而不是她的行为。 我觉得与其去争辩到底那个女孩应不应该写出自己的性事,不如在此让我借用我很敬佩的黄子华先生在其栋笃笑《哗众取宠》里说:“这是一个什么都可以做得到,而做得到就等于可以做的年代?” 引发黄子华说这一番话的原因是因为早前在四川地震发生时,有一位年轻的中国女子上传了一段自拍影片谴责四川的灾民,因为她非常不满地震的发生而导致全国的娱乐停止。 之前说过,在 Y   Generation 的字典里,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正正应验了“初生之犊不畏虎”这句话。可是,大家想想为什么初生之犊会不畏虎呢?是因为初生之犊根本就不知道原来老虎是会把它们给生吞的,如果初生之犊早就知道的话,你猜它们还敢接近老虎吗? 那个女生只有 16 岁。她不知道这样公开自己的性事甚至自己的样貌,对她日后的人生会有什么后果。她只知道这是一个什么都可以做的自由世界,而不知道自由世界里也有区分应该 与不应该。 当然,这个女孩这样的做法完全符合了自由至上主义的精神样貌,很可惜自由至上主义并不是一个真正适合用在人类身上的主义。 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极度任性之人。但是这几年的遭遇,让我看清自由并不代表欲望的放纵,而是人生其中一项高层次的追求。 当我们不断为满足欲望而放肆,认为这就是自由时,有没有想过自己早已被欲望捆绑住而不自由了呢? 自由是什么?什么是自由? 对于这个课题,我也是刚刚才开始研究,所以不便做出过多言论发表。 不过,我还是由衷地欣赏那个女孩的勇气,尽管她的勇气只是产生自无知。可能有人认为因为无知而表现的勇敢根本不算什么,但也总好过人生短短几十年里从来都没有勇敢过吧? 至于她的行为到底应该或不应该,这也不是我或者任何有权威有道理的人可以为那个女孩下的判断。 最终能够判断那个女孩什么事应不应该做的人,只有那个女孩自己。 不止那个女孩,每个人都应该要具备这样的判断能力来审视自己什么才是应该做而什么是不应该做。 这样的判断能力,不是经历一朝一夕或一事一物就能够获得。 不过,很显然那个女孩根本不具备任何的判断能力就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的性爱文章,对自己的...

关于那个女孩的性事

话说那天与三位姐妹朋友到吉隆坡某 P 购物中心相聚。 当我们逛累了,在某 S 咖啡店休息聊天时,某朋友提及她在 FB 上发现有人 share 了一个 16 岁女生的 blog ,里面的内容香艳火辣,都是 blog 主与其男人们或“哥哥”的性爱记录史。我与另一朋友分别朗诵了她的各别两篇的佳作,不外乎都是“期待上床心情到开门上车路上有说有笑到下车走入指定目的地(床)到性交前戏到脱光衣服到指定插入动作都娇喘呻吟到很爽很舒服最后高潮迭起和风波平息”。间中还有“嘻嘻”“哈哈”语助词及“很大很硬”“水水”“湿湿”的形容词。 这是一个公开的 blog ,谁都可以进去看,还附上了 blog 主的照片,的确是一个长得清纯可人又青春无敌的 16 岁美眉。 当然有很多人在她的 blog 上留言,想趁机分一杯羹的不少,骂她的更多!不然,这位小妹妹也不会另外写了一篇 blog 来表示她纯粹是分享其性爱经验,希望更多人能够体会性爱的乐趣,充分享受性爱过程。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妨碍他人,因此她不接受别人对她的指责和唾骂。 朋友们对这位小妹妹的评语是“道德沦亡,世风日下”。 我却不是很认同。 的确,刚刚开始知道这个 blog 的存在,并知道是由一个 16 岁的小姑娘所写的,我是觉得有点匪夷所思,甚至怀疑或许只是有人假冒或故意恶整想让那位小姑娘因此“出名”还是怎么的;但是小姑娘的那篇澄清文章却让我有另一番看法。 90 年代后出生的被称为“ Y   Generation ”,在他们的字典里面没有不敢做的事,什么都可以浪费,什么都可以不顾,什么都可以要也什么都可以不要,包括一般人看得很重的荣耀、自尊,还有生命。 这样的年轻人是很令人讨厌的。但同时间,我真羡慕这样的年轻人。 无知得如此为所欲为,天真得如此胆大包天。 从古至今,哪一代人做过这样的事了? 又如那个借 Son 哥来出名的嫩模,相比起她得到的唾骂会令人以此为鉴,我想她得到的注意才更令人争相模仿。 现在的“ Y   Generation ”才真正做到了张爱玲当初所说的“出名要趁早”。 道德沦亡、世风日下并不是发生在现代。 基根盘深的道德怎么会因为一两个公开自己性生活性对象的小女生就沦亡了? 世风败坏本来就不可能只发生在深夜。 比起苛责怒骂,我还是比较欣赏这两个小女生不畏人言的举动,不论她们是无知还是预谋。 宁与真小人为伍,也不跟伪君...

朋友

一句“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道尽了朋友在生活里是多么重要。 真正懂得做销售的人都知道,如其拼业绩,不如拼人际。越多人认识你,你的机会就越多,多机会才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人脉比本钱更重要,这是现今的生意标准。 可是,以前哪里知道那么多呢? 朋友对于那当时懵懂无知的少年而言,就是朋友。除了家人之外,另外一种会在心里扎根的人。 傻傻又小小的脑袋总会听很多不同的人说话,从“爸爸妈妈说……”到“老师说……”再一直到“我朋友说……”,我们终于找到了最后的归属。 也许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经验,总是朋友说的话很记得,家人讲的却下一秒就忘记,尤其年少时期,朋友的话简直就是圣旨,朋友说去哪里玩就到哪里玩;妈妈说陪她买东西就推三推四装累装病装尿急;朋友一叫到,耍皮赖脸忍屎忍尿忍屁都在所不辞。 朋友就是有那种魔力,当我们还没见识过爱情的厉害时。 小时候,很天真地认为朋友就是这一生的伴侣。多么情深遗憾的爱情都无法触动的泪腺会因为真挚豪迈的友情而泪崩。当时候的同窗数载,真觉得自己已爱上了朋友。 然而,人除了身体长大,智慧成长,连感情也会长进。 当爱不再只局限于家人、朋友,而开始追求爱情、工作、生活、责任、金钱、名气、权势,家人是被忽略的儿时玩具,朋友变被利用的赚钱工具。 只有那些对自己有好处、那些好玩的人,才会成为朋友。 剧本《夜行动物》里的男人说,只有那些肯为自己赴汤蹈火,不惜牺牲的人才能称为朋友,否则都只是认识的人而已。 这句话跟过很多人说,大家都觉得这句话是对的,只是有点过火了。可能只是戏里的对白,人们认为无需太认真看待吧!而且,现今为朋友赴汤蹈火不惜牺牲,听起来都觉得很傻;朋友有难之时,能够不落井下石而雪中送炭;朋友伤心之际,能够不背里说闲而陪伴左右,都已经是推心置腹的知己死党,还说什么赴汤蹈火不惜牺牲呢? 以前在学校跟朋友天天见面,以为朋友理所当然地存在;现在出来工作后,每次的邀约都是预约,而且永远排在工作家人爱情之后。 总是说有空再见,以为自己每天有空,却在日子一日一日地过去,才晓得谁也不知道有空在何时?然后才发觉,某某朋友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久到你以为世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久到你发现原来在他 / 她的心里,你也不存在了。 甚至那个在某日午后偶遇的人因为意外得来的缘分而一起看了一场电影;以为是朋友了,却再也无缘相见。 又或者曾经在最迷惘失落而疯狂绝望的日子里,把伤痕满身的自...

理发

头发是人的外表很重要的一环。 所以,人们都很重视自己的发型,或长或短,代表了人们性格的外在特征。 利落短发给人清爽自在的感觉。 飘逸长发让人犹如自身在梦中。 之前,把蓄留了三年的长发减了。 友人们问缘由,只说是屁股痒就剪了。 这是最好的答案了。 会不会不舍?是不是后悔? 会啊!很不舍。是啊!很后悔。 但是已经剪了,没什么好说,没什么可后悔,不是吗? 长发的我比较好看,短发的我比较年轻,其实都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其实,把头发剪了,只是想告诉自己,有些事物割舍了,虽然很可惜,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头发没了,头还在就好。 当然很想念那长发的我,只是我现在能做好的只有这短发的我。 一个梦魂牵挂却遥不可望的对象,就如那飘逸优美却难理难搞的长发,该剪了,让不舍情绪彻底蔓延,给后悔机会淋漓发挥,然后继续未完之路。 当我头发重新生长,我也会重新爱上其他人。

老姑婆‘s 哲学:你猜我是谁?

如果要说说古代人与现代人的最大分别,我会说“选择”。 古代人能够选择的范围真的很狭小。 现代人却多选择到达可以超越生死。 所以,我们可以看见现今自杀率不断上升。 我的生命由我掌控,我有选择权,你也有选择权,你选择操控我的人生,我就选择死给你看! 对于,自杀的人,从来都不赋予惋惜或不屑。 有很多人不解地问:“连死都不怕了,为什么没有勇气活下去?” 我倒觉得奇怪,谁规定不怕死的人就一定是勇者? 谁又能确定努力生存下去的人不是因为他怕死怕得要命? 没有人喜欢被定义,偏偏这个世界的最大兴趣就是定义人。 于是,有很多人选择认同了这样的定义,并且运用这定义去加以定义再定义。 很乱、很烦?对啊!定义本来就是一件很乱很烦的事情。 世界在每分每秒里不断地转变,可是我们人类却总想安定下来,只想把自己定在一个意义里就够了。 以前总是认为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我都没有定义你,所以请你别来定义我吧! 我认为,我的看法是对的。 事实上,我的看法是对的。 现实中,人人都喜欢这个错误。 当然,在各种人口中流连过以后,对于人的口水自然会产生免疫力。 所以,其实还真的蛮喜欢现在这个依然很我行我素的我。 虽然,我知道我某些地方还真的是蛮令人讨厌。 不过,还是那句话,你不是我,你永远都不能定义我是勇者还是弱者。 p/s:但……猜测是被允许的。; p

老姑婆‘s 哲学:我想有个男朋友~~~

“ 我发现…… 只要我一喝酒,就会不停叫人帮忙介绍男朋友给我~~~ ==''''''''' ” 昨天,我在facebook上写了这么一句话,引起了各方好友的“喜爱”与关切之语。果然,人们还是很关心他们朋友的终身大事。 试问这个世界上的老姑婆有哪一个是不恨嫁?我自问绝对不会是一个恨嫁的老姑婆,因为我根本不相信那一纸婚书除了保障婚姻关系里的利益关系,根本对实际的夫妻感情维系没有什么多大的作为,可能因为现在离婚太方便了吧?所以,婚姻契约变得好儿戏。 不过,不恨嫁不代表我不渴望一个能够陪在自己身边的伴侣。 有朋友说,他完全不相信现阶段居然没有人追求我;我听了之后,真的无奈到了极点! 我想,这就是老姑婆之所以会变成老姑婆的原因吧~ 大家都以为她很多人追~ 就算真的很多人追,那也是一种寂寞吧?明明选择那么多,却不知应该怎么选择,是很头痛又苦恼的寂寞呢! 而没有人追,就更加不用说了。都没有人,有什么好说的? 我相信现代的老姑婆不再像之前的老姑婆那样晚年坎坷。相反的,我们自信、快活得多了~~ 没有任何人可以拘束我们,爱去哪里就去哪里,爱做什么就做什么,要疯就疯,要闹就闹!若突然间,多了一个人在身边,顿时就变得很别扭,因为爱惜对方,所以尤其在乎对方的感受,个人自由与两人幸福的拉锯战展开,辛苦的最终还是自己。 我很想有一个男朋友。 但是,我想爱的人不想爱我。 我伤心了很久很久,但同时,我居然又因他拒绝我而松了一口气。 现在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很想有个他在身边,同时也想把他晾在一边,自己跑出去凉快~~~ :P

《老姑婆‘s 哲学》:序*绪

一直跟别人说,我以后会成为老姑婆。 居然没有人认真对待我说的话。 他们都说:“你别傻了!” 或 “是吗?可能等下就飞一张红炸弹给我!” 要不然就是“每个人都一定会有一个伴的啦~~~ ” 他们的劝告很没有说服力,所以,我还是认定我会成为老姑婆,甚至一直跟靓妹说,想买一间公寓做我的姑婆屋。(很自然,靓妹更加懒得理我) 可是,我真的很认真。 以前,跟一个曾经很要好的朋友去过一间坐落大都市的高级豪华公寓,那里的设计很明显按照单身者来规划,客厅、厨房、睡房、冲凉房都只有一个,而且空间大小对于单身者来说,完全适中,不会小到让你觉得自己可有可无,也不会大到令你感到世界只剩下自己。最喜欢它有一个可以让人躺上去的窗台,巨大而明亮的玻璃密封着整个孤独的空间,却让你可以居高临下地俯视整片虚实幻测的现代城市。 当时就觉得那简直是我未来dream house。 But, dream is just a dream. 我完全不能去想象自己那么折堕地住在那种贵死人不偿命的高级地方,我反而比较能够想象自己应该是住在以前读学院时,在外面租那种比较廉价的公寓。 不想住在平地。 平地应该留给那些一家好几口的人住,人家有老有小,住平地比较安全; 至于我这种随时死了都没有人知道的单身老姑婆,住得越高越好,看不见平地的幸福,眼不见为净。 听起来很凄凉?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把孤单想象得那么悲惨? 孤单只是有时候让人很寂寞而已。 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什么。 从2007年到现在2011年三月,这四年又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从学院到社会,遇到了许许多多纷纷扰扰的情情爱爱,无论轰轰烈烈还是平平凡凡,甜甜蜜蜜还是酸酸楚楚,这些似真还影、奇妙奇怪、变幻无常,可能是自己,也许是别人的人类感情,一次又一次地触动心里的某种绪。 经历第一次失恋,至今仍无法完全释怀、康复的我,在经历一次又一次让人失望透顶的所谓“恋情” 或 “精神神交” 或 “肉体关系”后,才真正明白我最需要与之好好相处的人是我自己。 因为,无论悲情还是激情, 最后剩下来的人,只有我。 我无所谓有人因此而误会我阅人无数,我只是真诚地表达我对自己遇到的事情或看闻别人的遭遇所触动的绪。 这些所有的喃喃自语,我称之为 “ 老姑婆’s 哲学 ” 。 很多人的观念都认为老姑婆是变态的,不过就好像我前面已经提到为什么一定要...